北京证券交易所三项基本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 本报记者 昝秀丽 吴科任
北京证券交易所10日公布第二批3件审核相关基本业务规则,涉及股票发行审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等方面具体要求,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这批业务规则吸收借鉴了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经验,总结了前期新三板精选层的有关实践,形成了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和需求特点的制度安排。
业内人士注意到,发行上市相关审核规则延长了财务报告有效期,特别情况下的有效期由“6+1”延长至“6+3”;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受理”,避免了以往存在的证监会二次受理环节。
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受理”
3件业务规则为《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简称《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简称《再融资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简称《重组审核规则》),分别明确了北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安排。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充分吸收前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审查经验,按照注册制理念,做出三方面优化和完善。
一是明确衔接分工,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受理”。按照精选层制度安排,全国股转公司受理材料并完成自律审查后,需代发行人向证监会报送核准申请文件,存在二次受理环节。此次调整后,北交所受理发行申请文件并审核通过后,报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即可,无需证监会重复受理。
二是延长财务报告有效期。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有效期为6个月不变,但特别情况下可申请延长的期限从1个月调整为3个月,即将财务报告有效期由“6+1”延长至“6+3”。
三是完善审核时限总体要求。明确发行人及保荐机构问询回复总时限为3个月,上市委员会暂缓审议时限为2个月,传递及时回复、限时审核的监管信号,进一步明确审核预期。
安信证券新三板研究负责人诸海滨表示,在股票发行审核方面,审核时间更短、问询数量更少、延长财务报告有效期等规则设计,将从根本上精准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可以预期,实施注册制改革后将吸引一大批企业登陆北交所。
再融资审核规则作出针对性安排
《再融资审核规则》主要内容与科创板、创业板相关制度安排总体一致。考虑到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作出针对性安排。
一方面,与上位法特色机制相匹配。对于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相关条件的自办发行,简化申请材料和申报安排;对于符合条件的授权发行,设置了快速、便捷的简易审核流程,以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
另一方面,对各类证券发行审核程序一体规定。除明确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和向特定对象发行等不同类别的股票发行审核程序外,同时对可转债、优先股等证券品种的发行审核程序一体适用,便于市场理解运用。
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北交所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基本平移了精选层的相关制度,努力看齐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并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实现多元化、差异化和特色化的制度建设。
支持企业利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
上市公司融资并购方面,北交所表示,前期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明确了北交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总体规则适用。(下转A02版)
相关文章
9月CPI出炉,物价涨了,什么降了 9月cpi同比上涨1.7%
云掌财经APP · 10-18
招商宏观:流动性调节节奏改变
券商研报精选 · 10-18
国金宏观赵伟:出口加速走弱的微观信号
券商研报精选 · 10-18
华为“不造车”的承诺,快到期了 华为再度发布声明重申不造车
阿尔法工场研究院 · 10-18
六大行前三季度新增贷款超9.5万亿!服务实体经济,发挥大行支柱作用
金融界 · 10-17
2.56亿业绩补偿未履行 业绩补偿股份
金融界 ·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