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状告大V索赔300万 大V回应:尽道德批判的义务
近日,微博认证为讯网云计算董事长的大V“赵盛烨”发博称:“接到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信息,说刘强东上传了新证据,诧异的打开网站查看证据,看晕了!原来传了这哥们儿一大堆“荣誉光环”的律所公证书,都一堆网页截图,然后公证一下,证明这网页是真的。”

下午,赵盛烨在发布官方微博回应称,刘强东是行业前辈,明州事件之前也一直在微博表扬和支持他,但事出以后,影响中国企业家形象、影响中国IT行业形象的正是他本人,自己只是尽了道德批判的义务,没有偏离事实,也没有摸黑意愿。
以下为回应全文:
对于我与刘强东一案,大家都比较关心,开庭之前我简单表述以下观点:
1、刘强东个人与京东公司是两个不同的主体,刘总的诸多个体行为不代表其股东行为,股东却可能因此受到不必要的损失,这我不承担责任,请其责任自负;
2、刘强东在我的行业是前辈,明州事件之前我也一直在微博表扬和支持他,但事出以后,影响中国企业家形象、影响中国IT行业形象的正是他本人,我只是尽了道德批判的义务,没有偏离事实,也没有摸黑意愿;
3、近来很多网友提供了各方面的证据和意见,我会仔细斟酌并妥善举报,网友爆料的相关事件,与本案无关,我只尽一些举报义务,今后也不会用那些东西与刘强东先生讨价还价;
4、在男权女权问题上,我只是觉得男人和女人是平等的,很多水军在评论区谩骂,事实上没什么必要,你觉得刘强东出轨对于男人“没什么”?那如果那女孩儿是你的女儿呢?如果她是你未来的妻子呢?你还会这样说吗?这对章泽天也不公平啊!
5、我是一个创业者,没他想象的那么财大气粗,发微博是个人爱好,也没有收他竞争对手的钱!所以,清者自清,不怕他泼我脏水!相信中国法律绝不会像美国那么黑暗,最后一定会给我们一个公平的结果!

刘强东在起诉状中称,自2018年3月起,赵盛烨通过社交媒体账户发布数十条言论,持续对其进行侮辱与诽谤,并捏造事实称其“强奸”“性侵”,并使用“下三滥”“强奸犯”等具有强烈侮辱性的言论持续谩骂。
起诉状还指出,赵盛烨诽谤刘强东经营企业“就是为了得到美女们的青睐”,恶意丑化其企业家形象。请求判令赵盛烨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经济损失200万元,共计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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