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头版评论:AH停牌机制应尽快同频共振
昨日的一则中芯国际人事变动,引发半导体圈集体震荡,上交所也于同日向中芯国际发出了监管工作函。上市公司A、H股停牌不同步的现象,更是引发市场热议。
作为国内晶圆代工龙头,中芯国际12月15日晚间披露聘任蒋尚义博士为副董事长。该项议案虽获董事会通过,但是公司现任联合首席执行官梁孟松博士“无理由投弃权票”。对于关键人物异常投票行为,当时上市公司并未过多着墨。直到梁孟松致董事会的辞职信函内容传开,中芯国际才于12月16日早上披露梁孟松可能辞职,并表示与之积极沟通中。
由于12月16日中芯国际在A股正常交易,开盘一度重挫超过9%,最后收盘报跌5.53%。相比之下,港股中芯国际停牌半日,给市场留出的消化时间更久,午盘复牌一度跌逾7%,但随后迅速收窄跌幅,最终收跌4.94%,跌幅小于A股。
从信息重要性来说,两位高管均涉及把控中芯国际先进制造的关键技术方向,如此关键岗位上,任何任免变动都颇受两地资本市场关注。两地市场上停牌出现差异化操作,是否造成不必要的交易不公平,值得商榷。
中芯国际属于沪港通标的。按照现行上交所、深交所与港交所关于发行人停牌安排,如果A+H股发行人有任何内幕消息或重大信息,或其股票可能出现虚假交易等,A股、H股须在两地市场同时停牌,以避免潜在或实际市场秩序紊乱。另外,根据两地市场各自规则,发行人按现行做法,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仅在其中一个市场停牌而无需同步。
此次中芯国际在两地正式开市前,已披露管理层变动的相关公告,所以,该消息从本质上说已不属内幕信息或重大信息,所以并不符合强制停牌的要求。中芯国际在港股公告为“应公司要求”,于9点04分短暂停牌;也就是说,中芯国际在港股属于主动申请临时停牌,从而造成了两地停牌不一致。
实际上,A、H股停牌不同步的问题此前早有出现。类似昨日情况,不仅两地交易秩序不统一,两地投资者的权益损益情况也有轻重之别。遵循和逐步落实两地同步停牌原则,实现同频共振,才能最大限度保证交易公平,保护两地投资者权益。未来随着互联互通交易机制的进一步开展,两地融合步伐加快,三家交易所需要在顶层设计层面对停牌安排进一步修补完善,在信息披露制度上拿出更多有效办法,不断协商和完善,让上市公司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维护好市场交易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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